為防治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染,保障公眾健康,保護生態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有關要求,環境保護部、農業部組織起草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F就起草情況作如下說明:
一、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農藥包裝廢棄物量大面廣,基本未得到回收處理, 隨意丟棄在田間地頭、溝渠河道,危害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急需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的監督管理,防治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染?!掇k法》的制定,將為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的監督管理提供重要依據。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已有一些與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相關的法律規定,但這些法律規定分散且不系統,可操作性不強,不能滿足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的實際需要。有必要制定《辦法》,對現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細化,推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
二、制定依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四) 農藥管理條例
(五)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六) 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7〕56 號)
三、《辦法》起草過程
自 2014年7月起,環境保護部組織啟動《辦法》起草工作,在深入調研、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2015 年 4 月,形成了《辦法》(第一次征求意見稿),并征求了相關部委、地方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及部分農藥生產企業的意見,根據反饋意見,對《辦法》(第一次征求意見稿)作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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